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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征有哪些?

添加时间:2015-05-30 17:10:42 点击次数:7062

  1、 全血: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》附件三中规定:全血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病人,或病人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,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%。但并不代表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%就一定需要使用全血。回输自体血不受本指征限制,可根据病人血容量决定。

  (1) 悬浮红细胞:用于需要提高带氧能力,但血容量基本正常的病人。

  (2) 血红蛋白>100克/升,可以不输;

  (3) 血红蛋白<60克/升,应考虑输血;

  (4) 血红蛋白在60~100克/升之间,根据病人的代偿能力,是否有其他器官器质性病变来决定。

  2、 血小板,用于病人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。   

  (1)血小板计数>100×109/升,可以不输;

  (2)血小板计数<20x109/升,可考虑预防性输注;

  (3)血小板计数在(20—100)×109/升之间,应根据手术的性质、出血是否易于控制来决定;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,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,输血小板不受限制。

  3、 新鲜冰冻血浆(FFP):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病人。

  (1) PT(凝血酶原时间)或APTT(活化的部分凝血酶时间)>正常值的1.5倍,创面弥漫性渗血;

  (2)病人急性大出血(出血量相当于病人自身血容量的60%),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;

  (3)病史或临床过程表明有先天性、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;

  (4) 紧急对抗华发令的抗凝血作用(5—8毫升/干克)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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