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 > 专题 > 输血科管理相关文件

关于印发《安徽省医疗机构输血科(血库)建设配置标准》的通知

添加时间:2009-09-16 10:11:37

皖卫医〔2009〕87号


关于印发《安徽省医疗机构输血科(血库)

建设配置标准》的通知

各市、县卫生局:

  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输血科(血库)建设,规范临床用血管理,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水平,结合我省实际,我厅制订了《安徽省医疗机构输血科(血库)建设配置标准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组织医疗机构贯彻执行。


二○○九年九月十六日


(信息公开形式:主动公开)


安徽省医疗机构输血科(血库)建设配置标准

  一、基本要求

  (一)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由医院领导、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,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,开展临床安全、科学、有效输血的教育和培训工作。

  (二)三级综合性医院必须设置独立的输血科,二级综合性医院应设置相对独立或独立的血库,负责临床用血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。

  (三)医疗机构输血科或血库属于非营利技术保障服务部门,医院不得进行独立经济核算,其工作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由医院参照检验科等同类型科室,从医院经费中列支。

  二、业务用房

  (一)输血科

  1、输血科业务用房独立,远离污染区,业务区与办公区分开,工作场所的环境、面积和布局应能满足相应的任务和功能需要,符合人流、物流和卫生标准要求,有必要的消毒设施,储发血区域符合《安徽省实施<医院感染管理办法>细则》第三十八条要求。各区域间有明显的标识。

  2、输血科业务用房应靠近病区和手术室,环境洁静、采光良好、空气流通、水电供应充足。

  3、输血科业务用房面积一般不少于200㎡, 至少包括:贮血室、发血室(含血浆融化等洁净工作区)、交叉配血室、值班室,且流程合理,避免交叉污染。

  4、输血科开展输血前检验及其它输血相关业务的,应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的业务用房。

  (二)血库

  1、血库业务用房应远离污染区,工作场所的环境、面积和布局应能满足相应的任务和功能需要,符合人流、物流和卫生标准要求,有必要的消毒设施,储发血区域符合《安徽省实施<医院感染管理办法>细则》第三十八条要求。各区域间有明显的标识。

  2、血库业务用房面积一般不少于60㎡,至少包括:贮血室、发血室(含血浆融化等洁净工作区)、交叉配血室,且流程合理,避免交叉污染。

  三、人员配备及要求

  输血科至少配备专业技术人员6人,年供血量超过200万ml的,每增加100万ml至少增加2人。输血科开展供血服务以外其它技术服务的,应根据需要增加相应人员。

  血库至少配备专(兼)职专业技术人员4人,年供血量超过100万ml的,每增加50万ml,增加1人。

  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、具备国家认定的卫生技术职称,并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。

  四、仪器设备和设施  

  (一)输血科依据用血量的大小不同,分别配备以下设备:

  1、不少于2台的4℃贮血专用冰箱、-20℃以下低温贮血冰箱、2只血液转运箱;不少于1台血小板保存箱和血浆融化仪。

  2、专用试剂保存冰箱1-2台,标本保存冰箱1-2台。

  3、交叉配血专用离心机不少于2台,其他离心机根据需要配备。普通光学显微镜不少于2台、水浴箱1-2台、生物安全柜1台。 

  4、服务器1台,电脑和打印机、条码扫描仪不少于2台,医院输血科管理软件1套,与互联网联通的VPN设备一套,不小于1M带宽的独立网络环境,正版杀毒软件1套,传真机、专用直线电话各1台。

  5、开展输血前检验业务和其它输血相关业务的,应具备与其业务功能相适应的设备。

  (二)血库至少要配备以下设备:

  1、至少1台4℃贮血专用冰箱和1台备用4℃贮血专用冰箱、1台低温贮血冰箱(-20℃以下)、2只血液转运箱。

  2、不少于1台血浆融化仪或者其它可用于融浆的专用设施。

  3、不少于1台交叉配血专用离心机、普通离心机、普通光学显微镜和水浴箱。

  4、不少于1台专用试剂保存冰箱和不少于1台标本保存冰箱。

  5、电脑和打印机、条码扫描仪1-2台,医院输血科(血库)管理软件1套,与互联网联通的VPN设备或软件,不小于1M带宽的独立网络环境,正版杀毒软件1套,传真机、专用直线电话各1台。

  五、主要业务功能

  1、拟订、提交用血计划,建立和保持与血站的信息沟通渠道,维持稳定的血液来源;

  2、储备血液;

  3、为临床提供输血技术服务,如交叉配血、血型鉴定等;

  4、临床用血管理制度、规程的拟订、执行、检查与评价;

  5、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,为临床提供输血业务技术指导;

  6、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、治疗和科研;

  7、临床输血相关法规和技术培训。

  六、工作制度与操作规程

  (一)工作制度,包括:

  1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;

  2、临床用血申请和审批制度;

  3、临床输血各岗位工作职责(包括临床科室输血职责在内);

  4、输血科(血库)工作制度(至少应包括交接班制度、紧急输血制度、血液储存管理制度、血液出入库管理制度等);

  5、输血前知情同意制度;

  6、输血查对制度;

  7、各种登记、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;

  8、血液标本交接、留样、保存管理制度;

  9、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及回报制度;

  10、差错登记、报告和处理制度;

  11、血液报废审批与处理制度;

  12、仪器设备采购、使用、维护、校准制度;

  13、其它相关制度(如科研、计算机信息管理、档案保管、传染病信息登记和报告、污物处理、试剂管理、库房管理等)。

  (二)操作规程,包括:

  1、血液入库、储存、发放规程;

  2、血型鉴定操作规程(ABO和RH血型);

  3、血液交叉配血操作规程;

  4、血浆融化操作规程;

  5、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;

  6、开展其它业务工作的输血科或血库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。

  七、记录表单,包括:

  1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临床用血审批单

  2、血液出、入库记录

  3、患者标本采集、接收、保存记录

  4、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记录和报告单

  5、贮血冰箱温度记录

  6、设备使用、维护和校准记录

  7、试剂发放和领取记录

  8、血浆融化记录

  9、血液报废登记记录

  10、质量差错及处理记录

  11、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

  12、贮血冰箱清洁消毒记录

  13、医疗废物处理记录

  14、交接班记录

Copyright © 2011-2015 网络域名 All Rights Reserved.

版权所有: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

主办单位: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

地址: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20号 电话:0551-62242948

备案号:皖ICP备07003290号-1